写在前面的话
(不想看作者啰嗦可以直接看正)
老热爱武侠,金庸老爷子的书不知道翻了多少遍。本想写一本武侠,来成就自己儿时心底的幻想,但是如今时代更迭,更具魅力的仙侠,早已取代了武侠曾经的辉煌。
仙侠,佳作如云,老最爱其中的《诛仙》和《英雄志》,对于这两本奇书,老自己的感受是:不看前者,不知爱情之感人,不看后者,不知男人之担当。
这两座巅峰,高山仰止,心向往之。
爱他,就要去接近他,这便是老写此书的初衷与目标。
我心想,是时候放手一搏了。
但愿和诸位书友一起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叹,一起见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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