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先决条件-手稿首发(2)(1/2)
稍大一些,我就和朋友们结了伙,去跟篱笆外边的白人小孩对峙,互相扔石头和罐头盒。
我常常着泪回家,妈々搧了我,骂了我,自己也哭起来。
“孩子,你想找死啦?你想跟你爸爸似的送命吗?”
爸々是个浪汉,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的名字皮特就是为他起的。
我步履维艰:吊儿郎当的官员,搞社会福利的人和所有镇民都找我的事儿。
所以,妈々说:“你将一事无成,只能做浪汉。”
年复一年,我认识的孩子都长大、毕业、上班、结婚、定居了。定居又怎样?他们将给世界带来更多的黑婴,将住同样的旧棚屋,付同样多的租金,世世代代,永无尽头。
我十六岁出走。留了一张纸条,让妈妈不必担心,总有一天我会好々地回来。但我二十二岁时她去世了。我回来埋葬她。一切照旧。我们的房子再没有漆过,门廊的地板也已下陷,破了玻璃的窗户上不知塞了谁的一件雨衣。另一家人正在搬进去。
他们的家具堆在墙边,他们的孩子在屋子里笑逐着,有人正在厨房里炸猪排。最大的男孩挂起了一面镜子。
去年,艾达让我乘她的大轿车兜风,我们经过了偏远地区的几个城镇。一次,左边有几间几乎要塌的房子。晾衣绳上的衣服正迎风飘摆。
“这里有人住吗?”艾达问。
“只有黑小子。”我说。
艾达气急败坏地按着喇叭,超过了前面的一辆车,说:“皮特,不知不觉地,你也变得偏激了。”
“算我没说,算我没说。我知道,不少白人也在挨饿。”
“这才说对了。可我自己很少受过穷。”
艾达出身于被称为爱尔兰贫民的家庭,在b士顿长大。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为了钱,她结婚很早——“所以,我现在才供得起人的小伙子。”她常常这样调笑。她丈夫是个芭蕾舞演员,长年不在家。艾达怀疑他搞了同恋,但说:只要不管我的事,他干什么我也不在乎。我们去年邂逅,她三十,我二十五。我们的关系常有风暴,但谁也没有甩开谁。只要我进城,就打电话通知她;有时不得不落他乡,也要让她知道。我们从不让关系过于当真。
她走她的,我走我的。
在这种游的生活中,我也学了点东西。像职业拳击手学会挨打,舞蹈演员学会摔跤一样,我学会了怎样混日子。比如说,我学会了在任何况下都不与警察作对。不管谁是谁非,错的肯定是我。在别人,可能被看作具有美传统的来往的美德,在我,就成了蛮横和傲慢。只经过几次遭,我便意识到,必须耍滑头,必须扮演对方希望看到的角。我只有一个脑袋,丢掉它太容易了。在警察面前,我装作一无所知,张开嘴巴,瞪大眼睛,不说逞能的话,不跟他争一点人权。先猜猜他想听什么,再说什么。他就是皇帝,永远别让他扫兴。如果像常有的那样,我被当作附近抢或凶杀案的嫌疑犯给抓了起来,我就尽量露出一付寒酸相,一言不发,暗々祈祷。我挨过两回打,但没进过监狱,也没服过苦役。艾达有一回讲,那也是因为有我好运气。她还说:“假如你不那么走运,说不定倒会好些。现在有比苦役更糟糕的事。有些你已经到了。”
她话中有话。我便问:“这是怎么说的?”
“别发脾气。我说的是假如。”
“你的意——是不是认为我是胆小鬼?”
“我没有那样说。皮特。”
“可你有这个意,对不对?”
“不,我没有这个意。什么意也没有。咱们别斗嘴。”
在某些时间,某些场合,黑人可以用他的肤做挡箭牌。他可以利用英人对黑人的潜在疚感,达到自己部分或全部目的。他可以利用类似上帝的果一般的令人厌畏的自身价值,把它当作一把,拈在手上,寻求报复。我早就下意识地知道这些,但最这样行动时完全是不自觉的。后来,我看清了事的本质,便感到坠入了歧途,丧失了人格,简直无地自容了。
那是我到艾达的前一年。我正在二剧团和小剧院演出,有时担当的角还相当不错。人们对我很好,说我有天才。但他们说这话时很感疼心,似乎在想:多可惜呀,他永远出不了头。我终于忍无可忍,对赞扬知惋惜忿忿然起来,每次别人和我握手,我都要怀疑他们在想些什么。我在纽约碰到几个挺好的人,都是嘻々哈々好酒量的浪汉;他们很喜欢我,可我弄不清自己是不是信任他们,也弄不清这辈子还会不会信任别人。正是: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难知心啊。
我很快就得起了。再听一会儿德维格的乐曲吧。它像数里之外一个巨人的行进脚步声震撼着这小々的房间。夏日的晚,朱尔斯、艾达和我常々爬到体育场的高,坐在立柱下的冷石阶上(今年夏天我们大概还要去)。在那里,我觉得天穹遥々,忘乎所以,犹如腾云驾雾一般。我们三人,从不交谈,只坐着观望空气中缭绕的蓝烟和下面一个个泛着红光的烟头。时不时地,卖爆玉米花、苏打汽水或冰激凌的小男孩叽叽喳喳地爬上陡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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