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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这年头还能相信爱情吗(1/2)

“我还能怎么样?拍戏呗,老高现在一天都恨不得安排我十场戏,这不刚刚从片场回来,累死我了都!哎,饭店的生意怎么样啊?”

收工后,李睿洗完澡,按照惯例躺在床上跟女朋友早请示晚汇报。 us

“特别火!”

一说到饭店的生意,电话那头胡婧的声音就显得非常兴奋。

“听秀波哥说,几乎每天都爆满,一天的营业额小一万呢!”

“嚯!还真不错!”

他还真小看了这家饭馆,按照这个趋势不出半年就能收回投资,一年挣个上百万还不跟玩似的。

“那是,我跟你说啊,尤其是我提议的我们老家的名菜,汽锅鸡和野生菌汤,特别受欢迎……”

听着女朋友在电话里巴拉巴拉的,尤其是听到她一口一个秀波哥怎么怎么样,他不由蛋疼道:“他那真打算当饭店老板了?他就一演戏的料,他装什么呀,装!”

“嘿,瞧你这话说的,秀波哥就算是个演戏的料,但也得有戏找他呀!用尚姐的话说,他现在就一无业流民,你不让他在饭店待着,你让他上哪儿呀?”

“啧!”

李睿砸吧着嘴,想想老吴那一身的帅气,不演戏真的是挺可惜的。

“要不这样,你问问他,有没有兴趣签我的工作室,让小勇帮着他找找戏。”

“成,那我明天问问他……”

这边挂了电话,房间门就被敲响了。

开门一看,就见着一头卷毛的谦哥,一手拎着个袋子,一手拿着个绿油油的瓶子,笑的眼睛都眯着一条缝了,道:“喝?”

“喝!”

出门在外,喝酒、抽烟大概是大部分男人的爱好,谦哥尤其如此。

“回民扒鸡,这儿的特产,咸驴肉,味道特别正!还有这海带丝。”

谦哥拎着的塑料袋里三个饭盒,摆满了小茶几。

“这啥玩意儿?”

他还带着个红酒瓶,瓶口的软木塞一拔,顿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李睿原本以为是喝剩的红酒,一闻这味分明就是白酒。

“地瓜烧!”谦哥嘿嘿笑着,拿俩杯子,各倒了小半杯。

“尝尝!”

李睿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去!一股辛辣直冲脑门子。

“这是散酒吧?咋整这玩意儿!”他赶紧塞了一口驴肉压压酒,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里的地瓜烧虽说口感差,可这过瘾啊!而且还是纯粮食酒,喝多了也不上头。来来来,再来一口!”

酒难喝,菜倒是不错。驴肉咸香,那个回民扒鸡大概就是李睿小时候看的那些打仗片中鬼子汉奸经常吃的那种烧鸡,典型的北方菜,尝着味道还真不错。

“今天怎么没叫老高啊?吴强那小子不在吗?”李睿跟他碰了一杯,随口问道。

平时谦哥的酒友还有高群舒和吴强,之前拍《风声》那会,几个人就经常凑在一起喝酒。

“导演多忙啊,我可不敢去打扰。”

余谦砸吧着嘴,接着又一副挤眉弄眼的样子道:“你猜吴强那小子今天上哪儿去了?”

“上哪儿?”

谦哥凑近,一脸猥琐道:“咱住的这宾馆二楼的洗浴中心有大宝剑你不知道啊?”

“呃,不知道!”

原来是这么一出,其实在剧组混久了,这种事很常见。毕竟出门在外,动辄两三个月,四五个月的,是个男人都受不住,就看你怎么把握了。当然李睿是一向洁身自好,再者说了,象他这种明星人物,万一出纰漏,那就是身败名裂,永无出头之日了。

幕后工作人员和场工们则无所谓,尤其是象吴强这种既没成家又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当然是趋之若鹜。

其实象这种光顾大宝剑的还好,就怕剧组内部闹出什么桃色新闻来,这就不大好了。

“听说那儿的质量都不错!”

“你去过啊?”

“那哪能呢,我是听他们说的,那种地方我可是从来都不去的。”谦哥忙辩解道。

李睿笑了笑,别看谦哥长的跟个老太太似的,可女人缘还真不错。娶的媳妇比他小足足十岁,据说刚认识那会,人家还是个女学生,一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嫁给了他,典型性的老牛吃嫩草。

“听说你们那儿的燕京曲艺团解散了?”

喝酒就是瞎聊天,这个消息李睿前不久刚刚听说。这年头各地的曲艺团、话剧团,以及各种戏曲团体普遍都不景气,要不然在燕京也不会冒出那么多的燕漂,不少还是象组里饰演刑警大队长宋杰的那位演员,岁数都一大把了,想想都让人感到心酸。

“解散了!”

余谦一拍大腿,原本还嬉皮笑脸的神情变的落寞,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一转眼都快二十年了,这说解散就解散了。”

“那你现在有方向了没有?”李睿敬了他一杯酒后,关心地问道。

“后路是早就想好了,这不解散前我就调铁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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