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立深情人设!(1/2)
下午录完歌,楚凡又来到蔡一哝办公室。>
依旧没有敲门,直接进了办公室。>
见蔡一哝好像在看什么东西,并没有发现他进来了,于是楚凡不动声色的走到身后。>
一看之下,见蔡一哝正在看醉玲珑小说。>
楚凡不由会心一笑!>
这时,看的入迷的蔡一哝也发现自己身后有人,转头一瞧,见楚凡正笑眯眯的看着她。>
蔡一哝:“歌录完了?”>
楚凡:“录完了!”>
蔡一哝:“没事你就先回家休息吧!”>
楚凡:“小说好看吗?”>
蔡一哝:“还不错!”>
楚凡:“能拍吗?”>
蔡一哝:“等我看完,考虑一下再说!”>
之前她见楚凡看的入迷,就好奇看了一下,这一看她入迷了,一下午都没有停下来。>
前世醉玲珑能被拍成电视剧,质量毋庸置疑的,蔡一哝也觉得醉玲珑有改编的空间。>
至于到底能不能拍,还的看编辑!>
再好的小说,也要通过编辑的手,才能变成剧本,最终能不能拍,也要看剧本好坏!>
楚凡点了点头,开口道:“姐,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帮我买几首歌的翻唱版权。”>
蔡一哝询问道:“你想翻唱谁的歌?”>
一般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权不仅贵,而且还很难获得授权,因为歌手或者音乐公司看不上那点钱,像周婕纶那种歌手,哪怕只是要一首歌的翻唱权,她也要通过关系,交情…>
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权是很难拿到的。>
钱什么的,反而不是重点。>
当然,等过几年,国内综艺节目大热,版权保护逐渐完善,那钱跟价格就是重点了。>
那时候歌曲版权,可谓真正的天价!>
特别是综艺和选秀类节目,随便唱首歌,放首歌,就要几万,乃至十几万的版权费。>
甚至更高!>
那价格,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那些没有后台,没有经纪公司的选手,连在选秀节目上,唱首歌的资格都没有。>
平民歌手,在节目上已经看不到了。>
有的都是经过经纪公司包装的艺人!>
楚凡询问道:“有笔跟纸吗?”>
蔡一哝见楚凡想要纸笔,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很显然对方要翻唱的歌曲不止一首。>
不过,想到自己都准备力捧对方了。>
几首歌又算得了什么!>
蔡一哝拉开抽屉,将一本笔记本跟笔递给楚凡,接着道:“先说好,要是歌手太难搞,公司是不会花冤枉钱,去帮你买翻唱版权。”>
楚凡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要是有人狮子大开口,他也不希望公司或者蔡一哝被人宰。>
虽说现在的歌曲版权费,比过几年要低得多,但是他脑子里爆火的歌多的是,没必要在一两首歌上面,去跟歌手或者音乐公司死磕。>
楚凡一次性没写太多,只写了四首歌:>
张信折的信仰、安虎的天使的翅膀、刘偌英的后来、榕祖儿的这就是爱吗?>
四首歌吉他版本都很好听!>
最最重要的是,这四首歌能跟步步惊心里面的十四爷相匹配,情情爱爱,小迷妹们看完步步惊心之后,再听几首歌,会非常有感触。>
到时候迷妹变粉丝,粉丝变铁粉!>
当然,还有人数最多的路人,要是能通过几首歌,让路人转粉,那几首歌的价值。>
就凸显出来了!>
至于歌能不能火,并不重要。>
歌火不火都不要紧,只要人火了就行。>
反正他也不是专业歌手,也不需要靠歌曲来增加自身名气,他的主业是演员,是拍戏。>
只要电视剧拍好了,自然会获得关注。>
歌曲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
一旦他成为顶流,靠着自身粉丝数量,也能把这些歌带火,所以,歌火只是早晚的事。>
总之一句话:大碗宽面都能火,他翻唱的歌,借鉴的歌,有什么理由不火??>
楚凡以为自己只写了四首歌,没有写出十首八首,已经很给面子了,不算为难人。>
但是,一瞅蔡一哝的脸色…>
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虽然只是四首歌,但是光看歌手名字,除了安虎以外,另外三个人,那个名气低了??>
名气一个比一个高,选的歌传唱度也高!>
这得花多少钱,动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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