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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权力的笼子(2/3)

重要的政治思想。

集权加强权。

可是目前来看,这个法家与赵顼想得不太一样,官司这么打下去的话,他也会被司法监督的。

“是!”

张斐点了下头,应付着,心想,若不说清楚这个问题,只怕他也不会坚定地走下去。反正如今我就只是一个屁民,也没有半点权力,我说什么,他听听就好了,对他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如果将来我入朝为官了,那这些话可能就永远说不出口了。

权衡半响,张斐点了头道:“输了就得认。”

赵顼轻轻皱眉,这不是他想要的。

张斐紧接着又道:“不认就得亡国。”

赵顼又是一惊:“此话怎讲?”

张斐问道:“陛下可知秦是兴于何因,亡于何因?”

赵顼稍一沉吟:“兴于法,亡于法?”

一个国家的灭亡,肯定不是一个原因,通常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结合语境,他不是回答张斐,而是猜想张斐想这么说。

张斐摇摇头道:“准确的来说,秦是兴于法不阿贵,同时又亡于尊君卑臣,这就是为何历朝历代凡尊法家者,是无一长久。”

亡于尊君卑民?

这似乎是直接告诉赵顼,不要走法家这条路。

但这与张斐之前的看法,显然是很矛盾的。

之前张斐曾强调想要富国强兵,唯有法家。

赵顼问道:“此话何解?”

张斐答道:“如果说律法捍卫着道德的最后底线,那么君主就是捍卫着律法的最后底线。一旦君主破法,国必亡矣。

因为律法对于君主约束,其实是最小的,普通人犯法,多半都是为了金钱、美女,甚至于权力,但这一切,君主是唾手可得,通常来说,君主想要违法,都是很难的。

除非去强抢民女,派人掠夺百姓财物,如此君主,国焉能不亡。纵观历朝历代,但凡国家走向衰弱之时,皆是从君主破法开始,也从未出现过法亡而国存的现象。”

赵顼听得是直摇头:“你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朕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监视之中,可他们的举动,朕可能是一无所知,你怎能说对朕约束最小。”

张斐笑了笑。

赵顼问道:“难道朕回答的还不够真诚吗?”

言外之意,就是希望你能够与朕开诚布公的谈,这话朕也没法去跟别人谈。

张斐挠挠头,含湖不清地说道:“如果君主受到司法的监督,那他们还需要盯着君主的一举一动吗?”

赵顼当即陷入了沉默。

御史谏官有些时候确实讨厌,但问题是皇帝本就不受司法制约,要还没有一个人盯着他,皇帝就能够为所欲为。

如果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同时司法独立,御史谏官确实是可以不要了,开封府就够了呀。

沉默了好一会儿,赵顼又道:“话虽如此,但如果这场官司输了,那是不是朕就得放弃变法?”

其实他要问的,恰恰就是张斐方才的回答,司法会不会凌驾于皇权之上。

张斐道:“如果如我所言,这场官司就不应该存在,因为陛下有权力设制置二府条例司,这完全符合朝廷典章,他们是凭借权力才将制置二府条例司告上公堂的。”

赵顼摇摇头道:“你未懂朕的意思。”

张斐也要要吐道:“是陛下未懂我的意思。”

赵顼错愕道:“那你所言何意?”

张斐道:“正如我方才所言,君主乃是捍卫国家律法的最后底线,换而言之,就是律法对陛下的约束其实是最小的,臣子其次,对于百姓的约束最大。

但律法又像似一根绳索,是将所有人都圈在里面,松紧又具有统一性。故此当这跟麻绳对陛下的约束紧上一分,大臣就要紧上五分,百姓则是要紧上十分。而陛下之前的担忧,是基于对自己紧上一分,在这种情况下,这场官司就不可能存在。”

这场官司说到底,是权力之争促成的,不是完全基于司法。

赵顼沉吟半响,问道:“你如何确定对君主的约束收紧一分,对臣子约束就能收紧五分?”

张斐道:“如果一个耳笔敢起诉君主,并且起诉成功,那么起诉宰相,绝无人敢说半句。反之,一个耳笔起诉了宰相,不代表他就能够起诉君主。从法理上来说,君主拥有最多的司法豁免。”

赵顼反驳道:“朕并未违法,可是不少官吏都有违法之举,这你又如何说?”

张斐沉吟少许,道:“陛下对商人的过税是否了解?”

赵顼点点头:“朕当然了解。”

张斐又问道:“陛下又是否知道,许多官吏从中浑水摸鱼?”

赵顼轻轻点了下头。

张斐道:“为何朝廷不管?”

赵顼不做声了。

张斐道:“朝廷既想扩大财政收入,但同时又不愿意支出太多的酬劳,这与抢劫有何区别?但如果陛下对自己约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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