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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以多欺少(1/2)

话说那位埋伏者通过自己高超的技术,确实是走出了十分风骚的走位。以至于这种风骚的走位都已经严重的延伸到他的跳跃中间去了。

顾彬和云飞也是头一次跟他对战,所以对他的技术和战力也都非常的不熟悉,当然了,也正是因为这种的不熟悉,所以才是这款游戏的真正好玩之处。

因为不熟悉,所以才会新鲜,因为新鲜,所以才会在玩的时候拥有别样的快感。所以在这个上面,如果不是自己特意去开那种服务器的话,那也是不可能会匹配到一起的。

就算是匹配到了一起,那么大家基本上也都是不熟悉,不熟悉的话,其实实际上就是在让一群陌生人在互相的生死搏斗。

这种作用陌生人之间的生死搏斗,虽说会让人们产生战斗的很多新鲜感。如不了解对手的能力,不了解对手的水平,所以也就不会对对手做出一个提前的研判。从而也不会出现恐某症的情节,当然也就不会出现屡战屡胜之后的大意情节了。

狮子,当为丛林之王,这几乎在人类界,或者是自然界都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事实。在自然界的生物链的一环中,狮子这种最大的猫科动物属于是陆地上最大的肉食动物了。

如果只以自然界中的身体大小重量来论的话,比狮子这种食肉动物大的动物,多的是,甚至可以称之为是比比皆是。

就比如是被狮子捕猎的角马,被狮子捕猎的犀牛,被狮子捕猎的捕猎的斑马、长颈鹿等等,哪一个不比狮子大啊。

甚至于角马和犀牛单单只是在身躯一项上面,就比狮子简直是强壮的太多太多了。如果说给他们两个都赋予人类的思维的话,那估计狮子这种东西就得被角马和犀牛把它给打成可爱小猫咪。

但是可惜没有,可惜的是人类的思维只有人类有,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可以昂首于世界之巅的原因所在。

所以狮子是吃它们的,是欺负它们的。这里面并没有智商的成分在里面,只跟这几种生物的饮食习惯有关系。

角马和犀牛不管是多么的强壮,它们都是属于食草动物。所以他们在最原始的饮食习惯上面就已经是差了狮子一截。

狮子高低都是吃肉的,而吃肉的在自然界的食物链中天生的就是比食草动物要高出一环去。所以按照自然界中的道理来说,狮子就应该去欺负它们,去吃它们。

而狮子如果想要吃它们的话,首先是需要先要学会捕猎的。也只有通过了捕猎,才能够让狮子自己捕猎到猎物,从而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而在面对大型动物的时候,比如角马,比如犀牛,比如长颈鹿的时候,一只狮子是基本上不可能完成这样的重任的。

这并不是说违背了自然界中铁一般的法则——食物链的法则。而是因为每一个生物对于生命的渴望,和对死亡的恐怖,所造就的必然结果。

俗话说蝼蚁尚且惜命,蝼蚁,或者说是昆虫,这种在定义上面根本就不能够算做是动物,因为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十分关键的分别,那就是昆虫没有大脑。

昆虫只有一根,或者是几根神经元组成的结合体而已。所以在形容昆虫的时候根本就不能够用白痴来形容它们,因为它们压根就没有大脑,何来的白痴一说?

可就是以这种低阶形式存在的昆虫,它们都会在自身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做出比平时更加激烈的反应。

这并不是因为这些碰到危险的昆虫白痴症发作了,而是因为这些昆虫只不过就是为了生命的渴望而已。可是昆虫的生命最多也就是一年的时间啊,可是它们依然爱惜自己的生命,想要自己可以活着。

所以当雄师在捕猎那些大型动物的时候,这些大型动物会为了自己的活命,而鼓足自己所有的勇气逃跑,如果是实在没有办法逃跑的时候,它们依然绝对不会选择束手就擒,他们会反抗,而且是绝对激烈的反抗。

殊死搏斗下的反抗,才会让弱者,或者是胆子比较小的有战胜强大的事物,或者是强大的天敌的可能。俗话说只要勇气壮,绵羊撞豺狼。

这并不是虚言,事实上这也是自然界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事情。多少个捕猎的肉食动物会在捕猎时,因为打不过被捕猎的食草动物,而是不得不夹着尾巴,一副落水狗般的可怜兮兮的模样落荒而走。

这没有办法,而且是没有任何一点的办法,因为这个世界上任何的渴望,任何的规则,都绝对大不过所有生物对于生存的渴望。

生物们为了生存可以做出任何事,因为也只有当生存面临巨大威胁的时候,它们才会对任何的一切都不管不顾了。

所以狮子们在单挑的情况下,明显不可能会战胜那些大型动物的时候,它们就只能用一个办法了,这个办法就是以多打少。

这跟不光彩,但是却绝对好用。事实上狮子这种属于野兽的生物,也起绝对的不可能会拥有人类的这种荣誉观念的。不提倡以多打少的只有人类这种生物,而且严格执行这一道德底线的还是在人类这种生物中的绝对凤毛麟角的存在的。

所以当数量到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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