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三百六十五章 诉衷情(2/2)

忽然飞出一把刀,刀光闪亮。红尘猛地上前一步,手里的青锋架上去,那刀顿时断裂,一半儿飞出,擦着红尘的脸颊飞落在地。林旭也一伸手,一把匕首刺中那人的脖子,鲜血喷出来,染红他的衣袖,也有几滴落在红尘的脸上。他们却都来不及顾忌这些,人越来越多,罗娘和严也苍白着脸扑上去助阵。周围惨叫声接连起伏,断肢横飞,红尘也不知道自己杀的第一个人是哪一个,可热血喷涌,她都顾不上难受,只能麻木地杀,精神上的疲惫感更重,脑子一阵阵地发晕,眼前也隐约开始发黑。红尘忍不住想,这下真不好了,她要是昏过去,肯定会死,只是,死在这里,实在不甘心。“心!”林旭翻身扑过来,抱住红尘,一刀砍在他的肩膀上,他连哼也没哼一声。红尘一下子清醒过来,用力撑住林旭的体重。“红尘……你还记得莫吗?”“……怎么可能忘记?”过了这么多年,她并不提起,可是任何人见过莫之后,都不会忘记他,永远不会。“他曾经问过我,如果看见一个女孩子,心里就欢喜,想让他高兴,想让她笑,想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那是不是,就可以娶她了?”红尘忍不住捂了捂额头,这种时候……“我当时就骗了他,我,还不太够,这样的感情,对于伙伴,玩伴,甚至妹妹,都是可能有的。”红尘:“……”“其实我也不算骗他,我觉得,那些都不够,那可能是占有欲,或者别的什么,会害怕,会患得患失,那才可以……我现在就好担心,我怕你受伤,怕你在我身边受伤,怕你哭,怕你不快活,怕若是我开口,告诉你,我以前从来没这么想,可有那么一刻,别的女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要是这辈子娶什么人,那绝对只能是你,别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和我话,我只会觉得不耐烦,我只想弹琴给你听,甚至想让你只听我的琴声……这么,你会被吓到吗?会觉得我是个疯子吗?”红尘一边拼命挥舞青锋,一边看着林旭一心二用,打架诉请两不误。然后她发现,原来绝境中,人的感情波动真的会变大。要是换了其它时候,也许她能轻描淡写地就把林旭的话打断,至于以后会怎么应对,那以后再,总之绝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有一儿欢喜的感觉。唔,玉珏空间里有人总结的好。我的男神,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男神,居然落到我的茶杯里了。那可是林旭,上辈子,她从来没肖想过这个男人,没见连当朝公主也不敢威逼利诱,动了情只能默默忍着。这样一个人,现在告诉她,他喜欢她,很喜欢。红尘很累,气喘吁吁地道:“实话……我没感觉出来。”林旭忽然有一儿委屈。没感觉出来?他什么时候拍过女孩子的头,什么时候拉过女孩子的手,什么时候温温柔柔地陪女孩子过**的话,弹过**的琴,什么时候像只孔雀似的,见女孩子之前要梳妆打扮,要换新衣服,要摆出最优雅最漂亮的姿势让她第一眼看到。就这样,你还没感觉出来?荷也满脸的血,杀出重围,护在林旭和红尘身边:“我也没感觉出来。”林旭:“……你什么都感觉不出来。”“不对,刘公子给红尘送过花,王公子给红尘念过诗,李公子给红尘画过画像,画得特别好,戚公子托人向皇后推荐过自己,想娶红尘为妻,还有……”“看前面,我们还没脱离危险。”林旭板着脸道。“哦。”荷乖乖继续打。红尘简直不知道该什么好,她刚才还恶心欲呕,还很害怕,还想着……自己杀了人,可是这会儿,却一脑袋都是混乱。有人在诉衷情。那个她从来没想过的男人在对她诉请,可是现在血肉横飞,刀光剑影。现在她简直是半落入虎口的羊羔,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尤未可知。或许,这就是林旭的目的?让自己别那么害怕,镇定一儿,红尘握紧青锋,把全部的心神放在战斗上面。外面的打斗声越来越近。但这是好事儿。听声音像是正规军队赶了过来,声音嘈杂而响亮,应该是援军到了。他们身边也终于有侍卫赶到,虽然还看不出必胜的结局,至少有了希望。林旭脱开身,披着已经被鲜血染红的袍子,立在红尘身边,脸上还带着笑。“红尘,如果你以前没想过,那就从现在开始想,想想我,想想未来,你想要什么样的未来,都可以告诉我,我一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达成。”林旭的目光,却不是喜悦,反而有一丝惊痛,看着周围的鲜血,忽然低下头,拿额头对着红尘的额头,眼泪落在她的脸上,“对不起。”“……”天终于亮了。眼看着最后几个土匪一看事不成,想要逃跑,被赶来的侍卫一刀打断腿骨,趴在地上惨叫,红尘身体一松,就靠在林旭身上,转头去看罗娘和严。她们两个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好。严脸上挨了一刀,不严重,鲜血淋漓,想必会留下一儿疤痕,不过不要紧,活着就好。罗娘到是没受重伤,但身上沾满了血,蹲在地上不停地呕吐。红尘也恶心的厉害,却还撑着精神道:“四处看看,加强戒备,检查一下,损失有多大,人员伤亡如何。”旁边有人应了。林旭拍了拍她的胳膊:“去吧,洗个澡,睡一觉,我保证你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红尘头。一看镜子,红尘愣了下,满脸的血污,又黑又灰,泥和血混在一起,简直没办法看。真想不明白,林旭怎么能对着她现在这张脸,那些甜言蜜语,还得那么真诚。(未完待续。)...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